为加强管理,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温州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小组和专业复试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和资格审查工作并对所有招生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学院分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指导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由学院书记、副书记和辅导员组成的思政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专业复试小组,每组由5-7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高级职称或相当人员组成,每组确定组长、副组长各1名,另配1-2名秘书。专业复试考核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专业课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考核、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科学公正进行复试工作。
二、复试及调剂原则
(一)分数线要求
招生学院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比例
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一志愿生源复试比例不足时,先进行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进行调剂。
四、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1. 专业课考核采用实时评测系统,主要考核考生应用C语言解决问题的技能和能力。考核时间为2小时,按百分制计分。
2. 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主要考核考生的解决问题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并结合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一般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5分)五级评分计分。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个复试考生当场独立打出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他成绩平均后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百分制)。对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考核成绩记为不及格的考生,应写出详尽评语。
3.外语听力口语的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各专业组织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较强的教师3-5人,组成听力及口语测试小组,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施方案》,对每位考生单独进行听力及口语测试,当场给出测试成绩,考生最后得分为该测试小组所有主考教师给定成绩的平均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4.同等学力考生由各学院组织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课程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占30%,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占6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面试过程中,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记录表需由全体小组成员签字,并妥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
五、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
体检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在拟录取后。拟录取考生向招生学院递交在当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所做的体检证明材料(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半年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采用机测形式,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工作的重要参考。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进行复试,按专业总成绩进行排名,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列排序。
2. 考生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分数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因招生计划追加或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不予录取。
3.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最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后,上报浙江省考试院、教育部审批。
(二)不予录取情况
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信息公开与咨询方式
(一)信息公开网址
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b.wzu.edu.cn/zsw/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网址:http://ai.wzu.edu.cn/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599553 18957782712
E-mail:jsjzs@wzu.edu.cn
八、时间安排
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8日-3月30日,调剂在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状况,考生可拨打应急电话(0577-86599185/黄老师,15858701750/黄老师)与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联系。
九、复试科目
专业课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科目及范围按《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执行。
十、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要严把复试入口关,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复试前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诚信考试: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3月28日